山西這(zhè)一類人群可申請醫療救助

萬保人力資源   2023-07-17   浏覽量:312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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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省财政廳、省醫療保障局南月聯合印發(fā)的《因病緻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會們行)》自2023年7月20日起(qǐ)試行,有效期2年。

因病緻貧重病患者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腦自用支出導緻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同時(shí)滿足以下條們兒件:

戶籍在本省;

在本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在定點醫療機構發(fā)生的政策範圍内住院費用,經(jīng鐘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多學險、商業保險報銷後(hòu),扣除社會(huì花去)互助幫困等因素,政策範圍内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達到年度救助起(qǐ)付數視标準;

在扣除個人自負醫療費用之後(hòu),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年都chéng)員人均收入應低于當地當年城鄉低保标準鄉區的2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chéng)員及家庭收入的計算方法煙票,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對(duì)象家庭收入核白慢算辦法。

因病緻貧重病患者認定當次有效,針對(duì)申請人紙和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比例給予好國醫療救助。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經(jīng)森筆常居住地和參保地的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dào)辦事(shì)處)應下務當相互配合做好(hǎo)認定工鐘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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