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太原市參保人員轉診管理辦法》的通知 | |
文号: | 頒布日期:2004-9-17 |
各定點醫療機構: 爲進(jìn)一步加強對(duì)參東森保人員轉診就(jiù)醫管理,規國厭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爲,确保醫男水療保險基金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辦法,望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增強責機文任心,積極配合太原市醫療保險中心,離子加強參保人員轉診的管理工作,共同努力物樂,爲參保人員提供合理的醫療服務。 附:《太原市參保人員轉診管理辦法》 小遠 &草可nbsp; &月爸nbsp; 音購 &作樂nbsp; &銀慢nbsp; 看匠 &nbs場慢p; &裡請nbsp;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爲進(jìn)一步議麗加強對(duì)參保人員轉診就(jiù)醫的管理,确保醫文車療保險基金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轉診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辦理轉診: 1、三級甲等專科醫院多次檢查會(hu嗎筆ì)診仍未有明确診斷的疑難病症。 2、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無法進(jìn)行就(jiù)治的危急重病患者。 第二條 轉診辦理程序 符合轉診條件的患者,先由定點醫院主治醫生,提出轉診理由,提供病曆摘要,并填樹習寫《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審批表》(自輛一式三聯),經(jīng)所住臨床科主任簽署意見後(hòu)能離,由院醫保科主任審批備案,并加蓋醫保章,經(jīng)市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後美媽(hòu)方可轉診。 第三條 三甲定點醫院辦理轉診要請用求 1、定點醫療機構應按市醫保中心規定,嚴格掌握轉診條件,按轉診程森藍序審批; 2、轉診的原則是:轉上不轉下,轉診醫院必身空須是國(guó)家非營利性三級甲等以上定點醫院(目前僅舞快限轉北京、天津、上海); 3、轉診隻能(néng)按病情選擇一所醫院,如需轉第二所醫院,必須有第一所醫院愛對的轉診證明。轉診建議隻限本次就(ji間冷ù)醫,半月内有效。轉診時(s校土hí)間限定一般不超過(guò)30天,逾期尚需繼人中續治療者,需到本市原轉出定點醫院重新街爸辦理延期治療手續,否則逾期發(fā)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第四條 轉診醫療費用審批報銷辦法 1、轉診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患者墊付,待患者出院後和們(hòu)攜帶入院疾病診斷建議書、出院證、住院詳細費用明細清單制那和有效費用發(fā)票,到市醫保中心審核報銷雨商。個人自付比例爲在太原市三甲醫院自付比例的基礎上提高5畫廠%,并比照太原市有關規定報銷; 2、轉診治療,隻報銷住院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3、轉診患者隻報銷經(jīng)核定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病人入住超标廠又準病房及超目錄标準收費,到經(jīng)營型醫療單位診離站治和使用自費藥、自費項目範圍的費用均不予報銷; 4、凡未經(jīng)定點醫院、市醫保中心審批同意而自行轉診、自找醫院、拍錢自購藥品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