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治療使用非藥品目錄藥,費用誰支付?

萬保人力資源   201科購7-02-08   浏覽量: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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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超過(guò)工傷保險問做藥品目錄範圍的醫療費,應由本人承擔。

案例

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倉庫管理員。2016年8月,因單位發(路西fā)生火災,他在救火過(guò)程中兵會被(bèi)嚴重燒傷。爲減輕痛苦并早些術服痊愈,李先生多次要求醫院使用不在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内小長的進(jìn)口藥品。後(hòu)來,李先生發(fā)現單位并沒(méi)有給他辦理工傷保險的友,單位雖稱願意擔責,但卻稱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用藥費用需風東李先生自行承擔,雙方因此産生争議。


點米君有話說(shuō)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路錯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标準的,店算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就(jiù)國(g通放uó)家制定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而言,其目的在于保證參保人員爸醫的基本用藥需求,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降低不合理用藥支出,适應小錯醫藥科技進(jìn)步的客觀需要。

爲減輕痛苦,早日痊愈,李先生擅自要筆紅求醫院使用不在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内的進(jìn)口藥品,其行爲違匠我背了工傷保險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事資要的初衷,額外産生的費用不應由兵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李先生所在單位沒(méi)有爲其辦理工傷保險,應朋業由公司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标準支付相應費用,但也僅限于符合相花為應目錄要求的合理費用。 對(d算謝uì)于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上作用藥費用,應由李先生個人承擔。

工傷職工超過(guò)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範圍的醫療費,應由本人承擔。

案例

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倉庫管理員。2016年吃窗8月,因單位發(fā)生火災,他在救火過(guò)程中被(b兵的èi)嚴重燒傷。爲減輕痛苦并早些痊愈,李先生多次要求醫院對一使用不在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内的進(jìn)口藥區自品。後(hòu)來,李先生發(fā)現單位并沒(méi)有給他不東辦理工傷保險,單位雖稱願意擔責,但卻稱超出工傷也物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用藥費用需李先生自行承擔,雙方因此在都産生争議。


點米君有話說(shuō)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錯村、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标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就(jiù)店術國(guó)家制定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而言,其目的在于保證參保人來玩員的基本用藥需求,保障參保人員的合也員法權益,降低不合理用藥支出,适應市這醫藥科技進(jìn)步的客觀需要。

爲減輕痛苦,早日痊愈,李先生擅自要求醫院使用不在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内的進可坐(jìn)口藥品,其行爲違背了工傷保險保障職工體我基本醫療需要的初衷,額外産生的費用不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海習支付。

李先生所在單位沒(méi)有爲其店兒辦理工傷保險,應由公司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标準支付相應對時費用,但也僅限于符合相應目錄要求的合理費用。 對(d廠見uì)于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外不可的用藥費用,應由李先生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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